GHS 修订时,企业要核对 SDS 的哪些节
GHS 修订后,企业应先核对 SDS 的第 2、3、8、14 和 15 节,而不是把 16 节全部重写。这几节分别对应危险性概述、成分、接触控制、运输信息和法规信息,也是分类或限值变化时最容易过时的部分。其余各节在确认没有引用旧分类之后可以保留。核对时以已经采用的分类标准为准,不要只改封面日期。
先看分类和标签
分类和标签变了,第 2 节就必须重写。信号词、危险说明和象形图都来自分类结果,分类一变,这三项通常一起变。第 3 节要按披露阈值核对成分,确认仍需列出的物质没有被漏掉,也不要把已经低于阈值的成分继续写成必须披露。
核对时把旧分类和新分类并排看。如果只是措辞调整、分类结论没变,就在第 16 节注明本次核对的日期,不必制造一份看起来全新的文件。
再看接触控制、运输和法规信息
第 8 节里的职业接触限值如果被本次修订引用,就要换成现行限值,并检查防护建议是否仍匹配新的危害。第 14 节只在运输分类改变时更新。第 15 节记录适用的法规信息,不把尚未采用的修订写成已经生效。
完成这些核对后,在第 16 节写下修订日期、核对人和未改动的原因。这样后续审核的人能看到哪些节被碰过,哪些节是故意保留的。